僱主及傭工問 | ||||
問 7.1 | 僱傭雙方可否在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? | |||
答 |
可以。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1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。終止合約 的信件樣本載於附錄III。 | |||
問 7.2 | 當合約終止或合約期屆滿時,僱傭雙方需要做些甚麼? | |||
僱主 | ||||
答 |
• 應清付所有工資及其他應付的款項,最好將款項存入傭工的戶口並取回收據。 • 必須在合約終止7天內,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組有關終止合約的事宜,但不須通知 勞工處。 | |||
傭工 | ||||
答 |
• 應與僱主結算須支付的款項,並確保收妥所有款項才簽署收據。 • 必須在合約終止 7 天內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組有關終止合約事宜,但不須通知勞工 處。 | |||
僱主及傭工問 | ||||
問 7.3 | 僱傭雙方可否不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? | |||
答 | 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,僱傭雙方才可不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。 | |||
僱主 | ||||
答 |
傭主在以下情況,可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。 如果傭工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: ? 蓄意不服從合法和合理的命令; ? 行為不當; ? 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;或 ? 經常疏忽職守。 | |||
傭工 | ||||
答 |
傭工在以下情況,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,而毋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: ?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; ? 受僱主苛待;或 ? 已受僱不少於 5 年,而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。 | |||
問 7.4 | 當準備即時終止合約時,我應該考慮甚麼? | |||
答 |
• 即時終止合約通常是由於勞資雙方意見不合而引致的。在爭吵期間,某些事情會被誇大,而任何一方 均會認為有足夠理由即時終止合約或視之為終止。但這種想法往往是錯誤的。此外,在一個家庭的環 境中,通常不會有獨立的證人,而重組導致糾紛的事件及判斷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合理亦有困難。 • 解決糾紛的最好方法是由雙方直接把問題說出來。在雙方有分歧時應盡量體諒對方及互相容忍。很多 問題是不須以激烈的行動來解決的。 • 法例只容許在特殊情況下即時終止合約。如必須這樣做,應肯定有足夠理據支持,否則很可能要面對 對方的索償。 | |||
問 7.5 | 如傭工沒有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便辭職,僱主應怎辦?或 如僱主沒有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便解僱傭工,傭工應怎辦? | |||
答 | • 如你認為對方單方面終止合約,便應通知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組。如傭工失蹤,僱主應考慮向 警方報案。 • 如你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在不給予通知情況下終止合約,而想追討代通知金,便應盡快接觸所屬的勞工 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。該辦事處會調解雙方的糾紛(請參閱第11章)。 • 你當然亦可以放棄要求對方給予適當通知的權利。 | |||
僱主問 | ||||
問 7.6 | 當合約終止或屆滿時,我須要支付甚麼款項給傭工? | |||
答 | • 在終止僱傭合約或合約期限屆滿時,你應支付給傭工的款項須視乎傭工的受僱期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 因等因素而定。但是,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: ?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; ? 代通知金(如適用); ?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,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(請參閱第4章); ?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適用)(請參閱第 8章); ? 其他根據僱傭合約指定須支付予傭工的款項,例如回程機票和膳食及交通津貼(請參閱第10章) 等。 • 你應保存有關款項的收據。收據樣本刊載於附錄IV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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