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9 章:僱傭保障
 
 
 僱主及傭工問 
 
 問 9.1 在甚麼情況下,傭工可就不合理解僱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?  
   •  《僱傭條例》下的「僱傭保障」部分,旨在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。
•  在下述情況下,傭工可就不合理解僱提出補償申索:
    ?   傭工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個月;以及
    ?  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指明的正當理由解僱傭工。
 
 
 問 9.2 甚麼是解僱的正當理由?  
    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可根據下列五項正當理由解僱傭工:
•  僱員的行為;
•  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;
• 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;
•  法例的規定;或
•  其他實質理由。
 
 
 問 9.3 在甚麼情況下,傭工可就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?  
    在下述情況下,傭工可就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提出補償申索:
• 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傭工;以及
•  解僱是違法的。
 
 僱主及傭工問 
 
 問 9.4 在甚麼情況下,僱主解僱傭工屬於違法?  
   僱主在下列情況下解僱僱員,即屬違法:
•  解僱懷孕僱員;
•  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他/她;
•  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勞工法例、工業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規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證據或資料
   而解僱他/她;
•  因僱員行使參與職工會及職工會的活動的權利而解僱他/她;或
•  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,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解僱他/她。
 
 
 問 9.5 甚麼是僱傭保障的補償?  
    僱傭保障對僱員的補償包括復職或再次聘用、終止僱傭金及補償金。有關的補償須由勞資審裁處裁定。

(有關僱員根據僱傭保障條文所獲得的保障、可獲得的補償款項類別及提出這些申索的程序的詳細資料,請參考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辦事處派發的《僱傭條例簡明指南》中「僱傭保障」部份。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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